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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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齐峰新材 股票代码 00252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文荣 姚延磊
电话 0533-7785585 0533-7785585
传真 0533-7788998 0533-7788998
电子信箱 qftzswr@163.com yaoyanlei@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35,709,049.08 1,149,319,486.03 7.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5,468,609.16 130,056,662.16 -4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0,482,501.26 130,928,076.21 -53.8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0,177,042.00 -29,366,343.59 -781.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31 -51.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28 -46.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 4.94% -2.7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110,304,915.15 4,097,412,559.94 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338,130,054.60 3,351,288,969.24 -0.39%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1,58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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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普通股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学峰 境内自然人 16.31% 80,695,965 60,521,973.75
李润生 境内自然人 5.44% 26,898,655
施玉琼 境内自然人 1.20% 5,921,417
上海天亿资产 境内非国有法
1.03% 5,082,626 冻结 4,040,500
管理有限公司 人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92% 4,545,700
公司
高华-汇丰-
GOLDMAN, 境外法人 0.84% 4,161,780
SACHS & CO.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
信量化先锋混 其他 0.77% 3,805,114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何鹭毅 境内自然人 0.76% 3,737,000
何芳芳 境内自然人 0.74% 3,638,529
耿庆民 境内自然人 0.72% 3,550,23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股东李学峰和李润生系祖孙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行业供应充足,竞争持续加剧,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对产品价格进行了下调,公司主要原材料钛白粉的价格也
有一定幅度的上涨,增加了公司的生产成本,以上因素在报告期内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管理层积极深入市场一线调
研,坚定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订单排产优先满足高毛利的订单需求,生产上增强提质增效的管理举措。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5,709,049.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2%,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75,468,609.16元,较上
年同期下滑41.97%。
下半年,为确保公司年度目标的完成,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2、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保持行业先进性;
3、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整体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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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内部管理,精耕细作、开源节流、节能降耗,不断提升产品品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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