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2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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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宝馨科技 股票代码 002514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婷 文玉梅
电话 0512-66729265 0512-66729265
传真 0512-66163297 0512-66163297
电子信箱 zqb@boamax.com zqb@boamax.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0,284,988.47 260,924,994.64 7.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043,104.81 31,568,446.25 -5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685,890.22 31,145,373.29 -59.2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333,474.61 -3,724,417.19 -43.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 0.11 -81.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 0.11 -81.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 3.29% -1.9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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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总资产(元) 1,465,463,155.50 1,407,528,620.73 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13,881,696.31 996,402,884.41 1.75%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8,85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普通股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陈东 境内自然人 25.91% 143,553,582 14,355,358 质押 129,553,582
广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5.16% 84,000,000 0
境内非国有法
朱永福 14.19% 78,600,000 58,950,000 质押 64,600,000
人
苏州永福投资
国有法人 4.33% 24,000,000 0 质押 24,000,000
有限公司
汪敏 境内自然人 1.70% 9,422,526 9,422,526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事件驱 其他 0.29% 1,634,218
动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邱梅茹 境内自然人 0.23% 1,277,000
邓智平 境内自然人 0.11% 607,200
夏斌 境内自然人 0.10% 528,600
项雪岭 境内自然人 0.09% 522,600 质押 100,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陈东与汪敏系夫妇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朱永福系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的说明 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邱梅茹通过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277,000 股
明(如有)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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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转型升级进一步加速,公司钣金主营业务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光伏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和生产也进展有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友智科技的业务稳健增长,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阿帕尼煤改电城市供暖项目虽推
进滞缓,但业务前景仍然看好。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80,284,988.47元,同比上升7.42%;主要受计提上海阿帕尼商誉减值影响,营业利润为
8,791,864.46元,同比下降70.12%;利润总额为12,116,575.38元,同比下降6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43,104.81元,同比下降58.6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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