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相关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5-059)。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已将上述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
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