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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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

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独立董事签字:毕焱 孙权 许正良 刘衍珩

2016年 08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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