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
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16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秉承高效、透明、
公开的态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扎实有序推
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重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业绩水平来增强对投资者
的持续回报能力。2016 年上半年,为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切实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
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
比例、条件及决策程序。
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总股本 1,349,995,0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 元人民币
现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2 亿元,占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8.87%。
二、完善法人治理,为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捷渠道
公司构建了健全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确保各治理层级职责明确,
议事程序规范。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增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便利
性,公司全面执行以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政策,相应修改《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网络投票有关内容,为全体投资者
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提供条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2016 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
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
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半年来,公司完成了定期报告、业绩预
告、利润分配、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各项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任务,
累计披露公告 27 项。公司还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股票交易窗口期管理,
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宣传教育,严格杜绝违规股票交易和内幕交
易行为。
凭借高标准、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2015
年度,公司再次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最高 A 级评级,连续第四年
获得此项殊荣,诚信招牌愈发锃亮。据统计,在深交所 478 家主板上
市公司中,能够连续四年获得 A 级评级的公司仅 28 家,占比为 5.86%。
四、密切联系投资者,公平对待每一位投资人
公司建立了包括电话、网络、投资者见面会等在内的全方位、多
渠道的沟通方式。半年来,公司共组织投资者现场调研活动 4 次,接
待机构人数 14 人,在调研活动中强调披露原则,注意沟通技巧,确
保调研活动合法合规。调研结束后,公司均按照规定及时填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至深交所指定平台。另外,公司通过深交所“互
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 80 余次,注重回复效率,回复内容严格
遵循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不存在超时、漏答的情形。
2016 年上半年,公司还积极参与深圳证监局组织的投资者保护
“蓝天行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为净化市场空间
贡献了力量。
五、积极履行承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均承
诺要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做好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名单备案工作,防
范内幕交易行为发生。该承诺事项长期有效,目前履行情况较好。公
司及控股股东所作的其他承诺事项均已严格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况。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