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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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6-023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208 号 1705 室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裴长洪先生以通讯

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童民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租赁经营场所物业的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2016-024 公告。)

杭州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大厦”)系公司之控股孙公司,为进一步巩

固和强化杭州大厦在市中心武林商圈的商业地位,并在现有基础上优化整合业态,

杭州大厦拟向杭州武林广场地下商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公司”)租赁其

开发并所有的位于杭州市武林广场 11 号的商业房产,具体如下:

1、租赁物业:租赁物业位于杭州市武林广场 11 号,总建筑面积约为 86,979 ㎡,

其中:地上一层 346 ㎡,地下一层 31,000 ㎡,地下二层 35,000 ㎡,地下三层 20,633

㎡(上述面积最终以杭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下属或指定的测绘机构实际测量面积为

准)。

2、租赁期限:十年。

3、租赁费用:租金采用保底租金加超额分成的方式计算。保底租金:第一个租

赁年度免租金,第二个租赁年度保底租金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以后每个租赁年度保

底租金增加人民币 200 万元。超额分成:租赁税后净收入未超过双方确认的预期部

分按 5∶5 分成,租赁税后净收入超过双方确认的预期部分,杭州大厦与武商公司按

7∶3 分成。

4、租赁物业的交付:武商公司预计于2016 年 12 月31 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杭州

大厦,具体以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

5、其他:武商公司在本次租赁合同签订前已将租赁标的物业所涉土地、在

建工程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杭州文晖支行三家银行组成的银团抵押贷款,武商公司应出具关于抵押情况

的详细书面说明,并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武商公司将该租赁房屋出租给杭州大厦及

抵押权人不因实现抵押权而致杭州大厦丧失合同项下租赁权的同意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童民强在符合上述主要商业条款的基础上,

具体决定、审批本次租赁的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文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童民强、周自力、俞勇、谢雅芳、任海锋

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 4 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2016-025 公告。)

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系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杭

州大厦持股 40%之参股公司。杭州大厦拟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 1.2 亿元财务资助,具

体如下: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在确保杭州大厦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杭州大厦拟向杭

州百大置业提供总额为 1.2 亿元资金的财务资助,期限:(1)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期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2)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款项支

付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年(含)。

2、资金主要用途:本次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

3、财务资助的利率:在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

4、其他:本次杭州百大置业其他两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步提供财务资助 1.8 亿

元,故本次三方股东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3 亿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童民强在上述资助额度和期限内,根据杭州百

大置业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决定、审批本次资助的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文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童民强、周自力、俞勇、谢雅芳、任海锋

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 4 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定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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