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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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国统股份 股票代码 00220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栾秀英 陈莹
电话 0991-3325685 0991-3325685
传真 0991-3325685 0991-3325685
电子信箱 gtgflxy@xjgt.com gtgfcy@xjgt.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3,434,676.51 205,970,248.15 -4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010,241.61 4,046,165.23 -47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4,428,510.79 3,479,991.06 -514.6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765,876.96 -145,608,853.41 113.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92 0.0348 -471.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92 0.0348 -471.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 0.42% -2.1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08,323,402.53 1,677,431,412.58 -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87,370,049.08 902,380,290.69 -1.66%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91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普通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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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普通股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
国有法人 30.21% 35,086,950 0
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国有法人 4.69% 5,446,900 0
任公司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
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其他 2.93% 3,401,713 0
托计划
新疆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4% 2,953,460 0
任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其他 1.36% 1,582,201 0
余文光 境内自然人 0.94% 1,092,832 0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行业
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其他 0.87% 1,013,000 0
投资基金
惠仁兴 境内自然人 0.56% 646,714 0
郑健生 境内自然人 0.43% 500,000 0
汪秀云 境内自然人 0.40% 460,591 0
公司未知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郑健生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持股比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例为 0.26%。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经营发展战略,以“调整转型、创新发展”为工作主题,推进PCCP业务的发展,同时依托
技术优势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积极介入方涵、电力管廊、城市综合管廊等混凝土制品市场。未来公司将积极参与公
用事业等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重点以PPP投融资建设模式推进水务产业的发展,构筑成水务一体化服务产业链来提升盈利
水平。
由于受国内宏观经济低迷的持续影响,行业发展压力较大,加剧了行业竞争,公司面临的经营形势十分严峻,盈利能
力明显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43.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0.0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1.02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70.97%。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署合同订单5.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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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永平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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