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16-03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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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北京利尔 股票代码 00239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建超 曹小超
电话 010-61712828 010-61712828
传真 010-61712828 010-61712828
电子信箱 ir@bjlirr.com caoxc@bjlirr.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35,855,003.74 931,219,546.15 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2,559,073.71 97,006,670.67 -1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8,490,785.82 81,877,702.96 -16.3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399,618.76 -54,471,916.94 40.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9 0.081 -14.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9 0.081 -14.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5% 3.26% -0.4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770,560,909.01 4,709,920,254.31 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38,096,139.06 2,855,537,065.35 2.89%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1,96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普通股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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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赵继增 境内自然人 23.96% 287,183,872 238,133,680
牛俊高 境内自然人 5.03% 60,283,808 50,598,668
张广智 境内自然人 4.15% 49,750,076 40,277,490
李胜男 境内自然人 3.85% 46,090,092 45,817,570 质押 20,000,000
李苗春 境内自然人 3.41% 40,829,686 40,829,686
李雅君 境内自然人 1.89% 22,673,056 22,673,056
赵世杰 境内自然人 1.65% 19,833,600 16,921,520
郝不景 境内自然人 1.58% 18,912,288 17,419,212
汪正峰 境内自然人 1.20% 14,409,542 13,271,778
张建超 境内自然人 0.97% 11,582,776 9,787,94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无
的说明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新常态下,公司管理团队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带
领全体员工以全员创新、精细管理、降本增效为工作重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经营保持了稳步健康
发展的态势,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3,585.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8,255.91万元,同比下降14.89%。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77,056.09万元,负债总额182,942.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总额293,809.61万元,资产负债率38.35%,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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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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