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股份”、“发行人”) 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5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7 元/股。
宏盛股份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发行“宏盛股份”A 股股票 1,000 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1,432,853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69,302,736,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1442944%。
配号总数为 69,302,736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100,069,302,735。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930.27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50%由网下回拨至
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
终发行数量为 2,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
终中签率为 0.03246625%。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T+1 日)上午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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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浦东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
抽签,并将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证券时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并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T+2 日)16:00 前,按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8 月 18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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