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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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9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6年8月12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

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年8月16日以现场

加通讯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3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符合《公 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

断激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拟定的《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88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重

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杨永席先生、易琳女士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上两

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董事杨永席先生、易琳女士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上两

位董事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

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的授权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杨永席先生、易琳女士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上两

位董事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82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

5、《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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