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
司与廖创宾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涉及关联交易
相关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我们已预先了解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具体实施安排,
并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现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书玲、余应敏、解浩然
2016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