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6-055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
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马鸿、
马少贤、廖岗岩、伍骏 4 人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许成富、周世权、王珈 3
人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7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审议并通过《搜于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2015
年9月8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相关
事宜,该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目前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
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批准并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及协议,签署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并根据
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5、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
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
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
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
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调
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7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通知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056: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