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6-037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41,876,43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7154%
2、本次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日为 2016 年 8 月 19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情况及股本情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62,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本为 12,000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0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并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 16,000 万股。
2011 年 7 月 4 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16,000 万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总股本从 16,000 万股
变为 24,000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从 12,000 万股变为
18,000 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3110
号”文核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035,088 股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向特定
投资者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数量为 10,526,315 股,公司的总股
本变更为 250,526,315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250,526,315 股,其中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3,611,22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21.399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的首发前承诺
在公司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
司承诺:自嘉事堂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嘉事堂药业股份,也不由嘉事堂药业回购该部分的股份。
截至 2013 年 8 月 18 日,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所作上述承诺届满,
严格履行了其以上限售承诺,其所持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
回购的情况。
2、经核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名称、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的
承诺与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相关内容一致。
3、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追加限售承诺
2013 年 8 月 19 日,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签
署了追加锁定 36 个月的承诺,即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对其持
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41,876,431 股追加限售 36 个月。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严格履行了做出的
上述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19 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41,876,43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715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1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号
中国青年实业
1 41,876,431 股 41,876,431 股
发展总公司
合 计 41,876,431 股 41,876,431 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限售的股份数量将变更为
11,734,7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4.684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嘉事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