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6—07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增使用不超
过 9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提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以满足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截止本公告日,
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130,000 万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开
展的进度适时进行归还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