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 公告编号:2016-123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 号)
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 号)。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情形,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欣泰电气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后预计于 8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
其股票上市的决定。欣泰电气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欣泰电气证券代码
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变。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自复牌以来,换手率较高、成交金额较大,公司再次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4、公司目前并未作破产安排,但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数额系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的每股对应净资产数,
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未来可实际取得的金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区分,谨慎投
资。
6、公司自 2016 年 6 月 2 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
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415-413913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兼总经理孙文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孙文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孙文东先生的离职
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总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其辞职报告在送达董事会后生效,
其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理为公司法
定代表人,孙文东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同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目前公司
副总经理职位亦处于空缺状态,因此在新任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到任前,孙文东
先生将继续履行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文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626,68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37%,除此之外,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孙文东先生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也不由辽宁欣泰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欣泰电气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辽宁欣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
除此之外,孙文东先生未作出其他股份锁定承诺。截至目前,其本人已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在离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
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孙文东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应程序,完成董事及总经理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