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
对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执行通知规定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现就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 专项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
二、 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担保风
险,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
(二)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没有
损害公司的利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小额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严格按市场定价;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对关联
方依赖程度很低。
独立董事:贺云、张长海、宋萍萍
2016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