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2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6日发出

书面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10时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

事有李固旺、郭守国、张鸿德、聂毅涛、陈爱珍、张玉周、

王健共计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固旺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2016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聘任王景明先生、张永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景明先生、张永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经审阅王景明先生、

张永清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

附件 1:王景明先生简历

王景明,男,1962 年 1 月出生,汉族,山西永济人,1981

年 10 月参加工作,1990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 年 6

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财会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

称。现任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主要工作简历:

1981.10-1985.12 大同发电总厂财务科会计、永济热电厂

财务科会计

1985.12-1995.03 永济热电厂财务科负责人(副科级)、副

科长、副科长(主持工作)、科长

1995.03-1998.02 永济热电厂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

1998.02-1998.11 永济热电厂副总会计师

1998.11-2001.08 河津电厂筹备处财务科科长

2001.08-2004.0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2004.02-2010.09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

委员

2010.09-2011.12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党组成员、财务总监

2011.12-2014.04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财

务总监(2012.08 明确为集团公司总部部

门副主任级)

2014.04-2014.10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财

务总监;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2014.10-2016.04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财

务总监;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2016.04-2016.05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财务总监;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

2016.05-2016.07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财务总监;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6.07-今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家电投集团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司公告之日,王景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无在外兼职情况。除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无

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王景明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2:张永清先生简历

张永清,男,1962 年 9 月出生,汉族,吉林德惠人,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1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 年 7

月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热动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现任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总工程师。

主要工作简历:

1987.07-1993.09 长春热电二厂汽机分场司机、班长、值

长组值长

1993.09-1995.01 长春热电二厂生技科副处长

1995.01-2000.06 吉林省电力工业局生产部发电处专责工

程师、发电处负责人

2000.06-2003.05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生产部发电处副处

长(正科级)

2003.05-2003.10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生产部发电处处长

2003.10-2004.03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主任

2004.03-2007.08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

项目

管理与开发部副经理

2007.08-2008.10 中电投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经

2008.10-2010.06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

市场

营销处处长

2010.06-2011.06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营部市场

营销处处长

2011.06-2012.08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部生产运营

处(电力监控处)处长

2012.08-2014.04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集

团公司总部部门副主任级)

2014.04-2014.10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石

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4.10-2014.11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石

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4.11-2016.04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

工程师;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2016.04-2016.05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总工程师;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6.05-2016.07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总工程师;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

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6.07-今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国家电投集

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

截至本公司公告之日,张永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无在外兼职情况。除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无

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张永清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电投产融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