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2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6日发出
书面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10时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
事有李固旺、郭守国、张鸿德、聂毅涛、陈爱珍、张玉周、
王健共计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固旺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2016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聘任王景明先生、张永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景明先生、张永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经审阅王景明先生、
张永清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
附件 1:王景明先生简历
王景明,男,1962 年 1 月出生,汉族,山西永济人,1981
年 10 月参加工作,1990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 年 6
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财会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
称。现任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主要工作简历:
1981.10-1985.12 大同发电总厂财务科会计、永济热电厂
财务科会计
1985.12-1995.03 永济热电厂财务科负责人(副科级)、副
科长、副科长(主持工作)、科长
1995.03-1998.02 永济热电厂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
1998.02-1998.11 永济热电厂副总会计师
1998.11-2001.08 河津电厂筹备处财务科科长
2001.08-2004.0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2004.02-2010.09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
委员
2010.09-2011.12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党组成员、财务总监
2011.12-2014.04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财
务总监(2012.08 明确为集团公司总部部
门副主任级)
2014.04-2014.10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财
务总监;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2014.10-2016.04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财
务总监;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2016.04-2016.05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财务总监;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
2016.05-2016.07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财务总监;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6.07-今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家电投集团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司公告之日,王景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无在外兼职情况。除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无
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王景明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2:张永清先生简历
张永清,男,1962 年 9 月出生,汉族,吉林德惠人,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1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 年 7
月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热动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现任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总工程师。
主要工作简历:
1987.07-1993.09 长春热电二厂汽机分场司机、班长、值
长组值长
1993.09-1995.01 长春热电二厂生技科副处长
1995.01-2000.06 吉林省电力工业局生产部发电处专责工
程师、发电处负责人
2000.06-2003.05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生产部发电处副处
长(正科级)
2003.05-2003.10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生产部发电处处长
2003.10-2004.03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主任
2004.03-2007.08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
项目
管理与开发部副经理
2007.08-2008.10 中电投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经
理
2008.10-2010.06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
市场
营销处处长
2010.06-2011.06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营部市场
营销处处长
2011.06-2012.08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部生产运营
处(电力监控处)处长
2012.08-2014.04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集
团公司总部部门副主任级)
2014.04-2014.10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石
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4.10-2014.11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石
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4.11-2016.04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
工程师;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2016.04-2016.05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总工程师;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6.05-2016.07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总工程师;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
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6.07-今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国家电投集
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
师
截至本公司公告之日,张永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无在外兼职情况。除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无
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张永清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