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上述相关议案的表决,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2、公司编制的《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有
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相关
议案,并将监督公司合法有序地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以切实保障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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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宪明 王京阳 杨步亭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