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67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
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因公司的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
股”)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审计中介机构管理的相
关规定,进行了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标工作,
国药控股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该公司财务决算审计的审
计机构。为与控股股东国药控股对公司财务决算审计的审计机构保持
一致,以提高公司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的效率,避免重复审计,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建议拟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提供 2016 年度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事项,
继续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完成。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2010-2015 年一直为公司的审
计机构,且该事务所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优秀的
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为公司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是全球领先的专业服务机构,在 150 多个
国家及地区设有约 760 多个办事处,聘用超过 212,000 名员工,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实力雄厚,总部在北京,目前在上海、香港、南京、
广州、深圳、大连、武汉、成都、苏州、青岛、杭州、天津、沈阳、
厦门、长沙、西安、澳门及台湾(包括台北等 6 个城市)共设有 24 个
分所及办事处。除审计服务外,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大中华区提
供的服务还包括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税务咨询、收购合并、信息科
技安全、绩效改善以及公司治理方案等,并拥有突出资历。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同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
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有
助于提高公司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的效率。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