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关于第二大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岳阳兴长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编号: 2016-020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74%),减持价格不低于 25 元/股。

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兴长集团”)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岳阳兴长股份的告知函》,现将

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兴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0,715,58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15.7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业务发展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解除限售后的流通股。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774%)。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5、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的价格区间:不低于 25 元/股。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岳阳兴长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1、本公司于 2007 年 3 月 28 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兴长集团承诺:(1)持有

的岳阳兴长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

转让。(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

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

过百分之十。

2、2015 年 7 月 9 日,兴长集团在《关于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5-026)中承诺:未来 6 个月(即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

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在

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兴长集团已严格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

项与此前披露的承诺不存在差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兴长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

(二)在减持期间,兴长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

关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兴长集团《关于计划减持岳阳兴长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岳阳兴长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