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电子: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员工股份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6 1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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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6-075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员工

股份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收到

董事、总经理张潇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及部分核心员工的通知,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式在二级市

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份增持的计划情况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对

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二)计划增持时间区间及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 6 个月内,计划增持金额为

2,800 万元。

(三)增持资金来源

增持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二、本次增持相关承诺

(一)所有增持人员承诺:股份变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在股份变动

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买卖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所获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 6 个月;

(三)本次增持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

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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