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环保 编号: 2016-056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在上海川大路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瞿建国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 1 页 共 2 页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
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第
九节“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以及第十二节“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
象解锁的程序”的相关规定,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计 78 人,解锁数量为 1,662,45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01%。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开能环保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三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