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6-58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 京能 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募集
配套资金涉及股份的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公司”)
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重组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本次重
组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股份的发行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
调整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股
份的发行价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
编》中的相关解答,本次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募集配
套资金涉及股份的发行价格事项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股份的发行价格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事项
根据京能电力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及《重大
资产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截至 8 月 12 日,已满足调整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的条件。根据上述协议就发行股份定价调整的约定,
京能电力与交易对方一致同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发行
价格调整为 3.89 元/股,发行股份的数量相应调整为 1,411,710,154
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事项
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股份发行的定价基
准日、发行底价进行调整。定价基准日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上市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因可调价期间内,沪深 300
指数(000300.SH)在决议公告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十
个交易日较京能电力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1
月 4 日收盘点数(即 3,628.54 点)跌幅超过 10%,且申万电力指数
(801161.SI)在决议公告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十个交
易日较京能电力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1 月 4
日收盘点数(即 3,713.30 点)跌幅超过 10%,满足调价条件。根据
《重大资产购买协议》及《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决
定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
低于 3.89 元/股,即不低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均价的 90%。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募集配套
资金涉及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及股份发行价格的有关安排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及股份发行价格的有关安排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募集
配套资金涉及股份的发行价格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募集
配套资金涉及股份的发行价格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