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或“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聘请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的有关要求和《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我们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振元、孙鸿伟、
褚兵、华婉蓉、徐刚、杨少波、吴海博;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守雷、徐雁清、吴
梅生、丛亚东。其中,蒋守雷、徐雁清、吴梅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丛亚
东承诺在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其专业知识、
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
我们一致表示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对被提名人丁奎的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进行审查,我们认为丁奎先生
具备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要求,其
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聘任丁奎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页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李东 万如平
蒋守雷 牛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