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选举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关于聘任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阅刘迪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
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刘迪女士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
理能力、领导能力和职业素养;刘迪女士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刘迪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经审阅刘迪女士、张建仁先生、韩梅女士的个人履历及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
本次聘任人员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
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的要求,同意聘任刘迪为公司总经理,张建仁为公司副总经理,韩梅为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孙燕红 李金宝 王明进
2016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