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16-062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8 月 4 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送达
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会人员。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4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授权委托董事 1 人,董事长郭留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特委托副董事
长赵清国先生代为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赵清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7,293,890.1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760,980.3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31% 。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
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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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土地使用权收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
见,同意公司开展本次交易。保荐机构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与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加速器”)
原同属控股股东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控制
的公司,2016 年 7 月 6 日,河南华晶将其持有的企业加速器全部股权转让给共
青城千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与企业加速器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郭留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晋中先生系河南华晶股东、
董事,为关联董事,因此郭留希先生、杨晋中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9 月 6 日(星期二)13: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罗媛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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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
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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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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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罗媛媛女士简历
罗媛媛,女,中国国籍,1988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2012 年 11 月起任
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
罗媛媛女士于 2013 年 6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罗媛媛女士未持有公
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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