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说明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向姜铁城、张金路、Gregory Ilya McCrea 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其合法持有的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
“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现就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上市公司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说明如下:
1、增资北京航天盛凯科技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2016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北京航天盛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盛凯”)增资 2,000
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航天盛凯股份比例占航天盛凯总股本的 20%,
航天盛凯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通过股东大会通过。
2、出售闲置厂房
2015 年 12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
售坐落在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山后潘村亿利达路的闲置厂房,房屋主体为钢结
构,原为公司生产车间用房,因车间搬迁至新厂区而闲置,厂房土地使用权面积
为 6,474.3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4,770.94 平方米,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与台州市铭泰塑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工业厂房转让合同》,转让
总价为人民币 17,008,000 元。
3、收购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2015 年 9 月 1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
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科技”)与青岛海洋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新材”)刘连河、罗萌、刘培礼三位股东(以下简称
“原股东”)在台州签署了《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协议》。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谊评报字(2015)第 11119 号
《评估报告》,双方商定海洋新材 100%股权的作价总额为 1.58 亿元,约定亿利
达科技以支付现金 6,098 万元购买海洋新材原股东合计持有的海洋新材 38.6%的
股权,同时亿利达科技出资 4,000 万元认购海洋新材新增注册资本 126.6 万元(溢
价部分 3,873.4 万元计入海洋新材资本公积)。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后,亿利
达科技合计持有海洋新材 51%的股权。
4、收购上海长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爱绅科技有限公司各 51%的股权
2015 年 7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上
海长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天国际”)、爱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爱绅科技”)股东丁浩、黄忆军就转让长天国际 51%股权和爱绅国际 51%股权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谊评报字(2015)第 11080 号
《评估报告》,以及中和谊评报字(2015)第 11079 号《评估报告》,约定公司以
自有资金 255 万元收购长天国际 51%股权,约定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亿利达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国际”)以自有资金 5,865 万元收购爱绅科技 51%
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长天国际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爱绅科技将成为亿
利达国际控股子公司。
除上述资产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公司上述资产交易均已完成,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资
产,且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所涉及的资产交易事项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关系,不属于本次重组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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