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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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6-056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8 月 12 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

会议资料于 2016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徐晓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姜铁城、张金

路以及 Gregory Ilya McCrea 持有的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铁城信息”)100%的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对价

为 62,500 万元, 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约 34.80%,

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约 65.20%, 同时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 21,75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公司监事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标的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为铁城信息 100%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2)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原则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

准日出具的中和谊评报字(2016)第 11063 号《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

限公司拟收购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铁城信息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62,483.85 万元。经

交易双方协商一致, 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为 62,50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3)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铁城信息的全

体股东: 姜铁城、张金路及 Gregory Ilya McCrea。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4)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铁城信息全体

股东所持有的铁城信息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铁城信息将

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 100%股权的作价为 62,500 万元,

其中公司以新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21,75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40,75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70 元/股, 不低于本次交易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具体如下

表: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序 出资比 发行数量

姓名 金额(万 金额(万

号 例(%) (股)

元) 元)

1 姜铁城 50 15,715 15,535 11,339,416

2 张金路 20 6,285 6,215 4,536,496

Gregory Ilya

3 30 18,750 -- --

McCrea

合计 100 40,750 21,750 15,875,912

注: 交易对方所获得股份数不足 1 股的, 发行股份时舍去不足 1

股部分后取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5)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6)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

拟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并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70 元/股, 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述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之新增股份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

根据前述发行价格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 A 股股票数量合计为 15,875,912 股。

上述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之新增股份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9)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 交易对手姜铁城、张金路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姜铁城、张金路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并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自发行结束并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 在姜铁城、张金

路对公司的补偿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的前提下, 解除锁定的股份

数量为其各自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全部公司股份数量的 30%且扣除其

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自发行结束并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 在姜铁城、张金

路对公司的补偿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的前提下, 解除锁定的股份

数量为其各自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全部公司股份数量 30%且扣除其已

补偿的股份数量;

自铁城信息利润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该年度《审计

报告》, 并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铁城信息在利润承

诺期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 如公司确认

姜铁城、张金路无需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

补偿协议》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或姜铁城、张金路对公司的补偿义务

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的, 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其各自因本次交易而

获得的全部公司股份数量的 40%, 如公司确认姜铁城、张金路需依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向公司履行补

偿义务的, 则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应扣除其补偿的股份数量。

上述股份锁定期间, 姜铁城、张金路中任何一方若将其各自所持

锁定股份进行质押, 需事先取得公司书面同意。

新增股份发行结束后, 姜铁城、张金路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如该等新取得的股份的锁

定期长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期限, 则该部

分锁定期限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10)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的约定, 公司将在交割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审计机构对铁城信息在评估基准日(即 2016 年 3 月 31 日)至交割日之

间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计。如铁城信息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

产生了收益, 则该收益由公司享有; 如铁城信息在评估基准日至交

割日期间产生了亏损, 则该亏损在审计结果出具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由姜铁城、张金路按各自 5: 2 比例以现金方式补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11)权属转移手续办理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 自该协议约

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20 日内, 交易对方应办理完毕将标的

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应充分配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1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方式及发行规模

本次交易中, 公司拟采用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

超过 21,750 万元资金, 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2)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3)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

拟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4)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本次发行的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 即发行价格为不低于 11.52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批文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市场情况, 并根据询价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上述确定发行价格的原则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之新增股份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发

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5)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

按照不低于 11.52 元/股的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涉及的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18,880,208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之新增股份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发

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6)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 最终发

行对象将不超过 10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

基金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 公司与

独立财务顾问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

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7)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公司向其他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其

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此之后按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8)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

金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9)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本次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 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事项, 公司正式编制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姜铁城、张金路以及 Gregory Ilya McCrea 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姜铁城、张金路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关于签署《排他经销协议》的议案

同意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 Gregory Ilya McCrea 签署

《排他经销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六、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聘请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评估机

构,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就标的资产出具了中和谊评报

字(2016)第 11063 号《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铁城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

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盈利预测

审核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相关审计

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监事会批准其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聘请具有

证券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本次交

易相关的评估工作, 监事会批准其出具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的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 为保障中

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做出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同时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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