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世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5 18:45: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6-084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

B座20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

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董事何

启贤、独立董事侯宏启、林志、肖作平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建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淄博鑫港新能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展期的

议案》

公司作为参股公司淄博鑫港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鑫港新能源)持股 20%的股

东,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于 2011 年 9 月 21 日为其总额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银行

贷款提供了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期限为 5 年的连带责任保证,到期日为 2016 年 9

月 20 日。现被担保方鑫港新能源贷款余额尚有 1400 万元,为了确保按时还款,经与

银行协商将原贷款展期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及鑫港新能源其他两个股东共同为

其贷款余额 1400 万元提供为期 2 年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并建议与其他两家股东按原担

保协议约定的比例重新确定各自承担贷款余额的担保额度。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

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参股公

司淄博鑫港新能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5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聆达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