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提议召开)
3、会议主持人:戴国平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一) 14:3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14 日—8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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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9 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 人,代表公司股
份数 260,979,2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0225%。其中,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21,142,8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3185%;
关联股东广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回避表决。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计 6 人,代
表公司股份数 250,678,1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7718%。其中,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210,841,751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46.0678%;关联股东广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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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 10,301,0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507%。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为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下同)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32,486,02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7.0980%。其中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4,746,083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5.4069%。关联股东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回避表决。
2、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人数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国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瑛明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1,142,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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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4,746,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广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2,096,489
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7,739,937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1,142,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4,746,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广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2,096,489
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7,739,937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3、《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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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1,142,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4,746,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广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2,096,489
股)、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7,739,937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事务所律师王朝、邓颖出席本次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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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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