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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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6-06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2016 年 8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

于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14 日-2016 年 8 月 15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8 月 15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2 层会议

室。

6、主持人:肖荣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7 人,代表股 份

427,236,6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8821%。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365,547,1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123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

表股份 61,689,4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58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1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

份为 95,355,7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9014%。

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肖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

事会秘书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

(一)《关于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资)的议案》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 1 亿元。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7,236,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5,35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 1 年。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7,236,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5,35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

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7,236,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5,35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置换银行贷款等。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7,236,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5,35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担保安排:本次发行由公司控股股东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提供个

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债权融资计划期限一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白明垠、潘峰、肖荣回避表决。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5,903,87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5,35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

内一次性、择机发行。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7,236,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5,35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发行方式: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规定的

时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灵活确定融资期限,持续发行;由主承

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7,236,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5,35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7,236,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5,35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9、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7,236,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5,35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

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7,236,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5,35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中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25,467,51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5,355,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77,282,7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0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9,953,8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69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5,401,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1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9,953,8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386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剡、宗爱华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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