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15 18: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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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经对提供的相关资料

的审阅及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现就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顾嘉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情形之一;不存在自受

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遣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规定。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顾嘉唯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管理能力、专业

知识和技术水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顾嘉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郇绍奎、杨骅、张宇锋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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