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2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
于2016年8月2日以传真、邮件等通知方式发出,于2016年8月12日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
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具 体 内 容 已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未发生
对外担保和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2016年8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上半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朗姿股份《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变更程序合法。
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