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6-06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8月12日15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中环世贸中心C座32层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杨艳女士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