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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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6-07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黄志伟先生主持,4 名

监事全部参与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制度,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天安支行以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同时,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遵循《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在使用及披露过程中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使用募集资金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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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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