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6-0045 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九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郑炜祥
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6 年 1-6 月,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 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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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三、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同意提名沈惠玉女士、徐法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候选人中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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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惠玉,女,1975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沈惠玉女士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徐法根,男,1969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
1989 年至 2000 年 6 月在久立集团从事财务工作;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湖州久立特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湖州万佳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计划管理中心主任。
徐法根先生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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