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0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
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8 名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向信托公司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金额为 10,000 万元,贷款期
限不超过 24 个月,以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凯撒股份
(股票代码:002425)1,120 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凯撒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和《股票
质押合同》;公司在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上述股票收益权期间向华鑫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支付行权费。具体借款、股权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
内容为准。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