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文件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信托公司融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信托公司融资,由控股股东提供股票质押担保事宜符合公司业务
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行为。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向信托公司融资事宜,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开雄 李洁芝 官建华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