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 天华院 编号:2016—028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8 月 12 日,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90 号)。
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3,147,593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
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阎建亭、薛 娇
联系电话:0931-7313058
联系传真:0937-7311554
邮 箱:thy@sciences.chemchina.com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卫 彤(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59236
联系传真:010-85130542
邮 箱:weitong@csc.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