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 2016-036 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发出会议通
知,并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 2016 年第六
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董事 7 人,董事张
建津、马贵中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中国准则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以
及国际准则的中期报告。
据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管理层所知,没有任何其他信息将致
使该报告不确实或具有误导性。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 年半年度,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768,873,0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76,887,307.6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临时公告 2016-038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勤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请参见附件
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阎敏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请参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议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于近期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5 日
附件一:
1、潘勤先生简历:男,1970 年 6 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执业
药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曾就读于华西医科大学和中国药
科大学,先后毕业并获得药学专业学士、药物化学专业硕士和药物化
学专业(中药化学方向)博士学位。1995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就
职于天津药物研究院,历任药理一室研究实习员、植化室助理研究员、
信息室副主任/副研究员、中药现代研究部主任等职;2003 年 7 月至
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执行主任;2008 年 3
月至 9 月,香港科技大学访问学者;2008 年 10 月至今,任天津中新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3 年 5 月至今,任天津中新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阎敏女士简历:女, 1969 年 6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大学
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天
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 年 5 月至今,任天
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