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将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㈠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15 年 9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2147 号文《关

于核准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向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海航

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新余杭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新余佳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世嘉弘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世嘉元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网易乐得科技有限公司 9 家特定投资者(以下简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24,025,81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66,487.4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784,966,487.4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全部到位,

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中审亚

太验字[2015]020504 号”验资报告审验。

㈡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金额(元)

2015 年 10 月 22 日募集资金总额 799,966,487.40

减:发行费用 15,000,000.00

2015 年 10 月 22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84,966,487.4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600,119.94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50,194,938.42

减:募集资金专户间转账手续费 505,821.82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34,865,847.1

加:本期利息收入 2,762,726.39

减:募集资金专户间转账手续费 -

减:本期已使用金额 38,198,275.24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00,000,000.00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9,430,298.2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㈠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

券交易所并公告。本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

手续,募集资金的使用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逐级由经办人、项目负责

人、财务负责人及副总裁、总裁签字后予以执行,并通知董事会办公室。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㈡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在平安银行北京方庄支行(账号 1101

4827 8150 08)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凯撒同盛(北

京)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仙桥支行(账号 2000 0025 0918 0000

7508 358)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凯撒国际旅

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银行北京酒仙桥支行(账号 2000 0001 2704 0000 7440 878)、

长安银行宝鸡高新支行(账号 8060 2140 1421 0067 00)开设了 2 个募集资金存放

专项账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期末余额(元) 备注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 平安银行北京方庄支

1101 4827 8150 08 -

股份有限公司 行

凯撒同盛(北京)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 0025 0918 0000

6,247.03

投资有限公司 司酒仙桥支行 7508 358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 0001 2704 0000

183,594,558.86

社有限责任公司 司酒仙桥支行 7440 878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8060 2140 1421 0067

115,829,492.36

社有限责任公司 司宝鸡高新支行 00

合计 -- 299,430,298.25 --

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5 年 10 月与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北京方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凯撒同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与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仙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本公司及其全资孙公司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仙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其全资孙公司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㈣ 募集资金项目及专用资金账户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资金账户的公告》,同意将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

高新支行用于“凯撒体育旅游项目、凯撒信息化+电商平台”的募集资金转入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酒仙桥支行,将北京银行用于“凯撒同盛国内营销总部项目” 的募

集资金转入长安银行;本次调整后,北京银行资金将用于“凯撒信息化+电商平台升

级项目、凯撒体育旅游项目和凯撒户外旅游项目”,长安银行资金将用于“凯撒同盛

国内营销总部项目”,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专户为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未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见下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9,966,487.4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198,275.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393,213.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是否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本年度实现 达到

投入金额(2)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资总额(注 1) 额(1) 额(注 2) 的效益 预计

(注 3)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1、国内营销总部项 否 不适用 是

372,180,000.00 372,180,000 53,798,674.36 108,413,077.16 29.13%

2.、信息化+电商平台 不适用 是

否 283,600,000.00 283,600,000 24,759,145.70 51,672,225.72 18.22%

升级项目

3.、体育旅游项目 否 82,460,000.00 82,460,000 13,759,653.17 22,419,507.84 27.19% 不适用 是

4.、户外旅游项目 否 61,726,487.40 61,726,487.40 677,866.29 2,401,158.30 3.89% 不适用 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99,966,487.40 799,966,487.40 92,995,339.52 184,905,969.02 23.11% 不适用 是

超募投资项目: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071,897.5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

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15)020646

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 4 亿元),期限自董事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6 年 06 月 30 日,共使用 3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银行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66,487.4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5,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4,966,487.40 元;

注 2:上述本期投入金额 92,995,339.52 元,包含从非专项账户支付的 54,797,064.28 万元,即实际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出 38,198,275.24 元;

注 3:上述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4,905,969.02 元,包含从非专项账户累计支付的 81,512,755.36 元,即实际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支出 103,393,213.66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凯撒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