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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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

议于 2016 年 8 月 1 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上午 10:00 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 78 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

出席会议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推选王磊先生、

郝毅先生、李波先生、刘睿先生、杨刘钧先生、任红女士、王新安先生、王焕然

先生、葛勇先生 9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任红女士、王新安先

生、王焕然先生、葛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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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进行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 2016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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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附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磊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参加工作,长

期从事实业投资,其间:自 2006 至 2011 任临汾瑞安泰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现担

任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关联人,其通

过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香港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

47%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 20.61%的股权。王磊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郝毅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文化。1991 年参

加工作,具有多年商业领域管理经验,现担任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总裁,2014 年 11 月被选举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郝毅先生持有本公司 11.58%的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波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

央财经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李波先生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青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有多年金融从业经验,长期从事银行

授信风险控制工作,对银行业务营销管理有经验,对于企业、个人信用评价、风

险控制有专业特长。目前任职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联合金

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控股股

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睿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在读工程硕士,注册监理工程师,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1991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上海宝钢第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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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日合资)嘉陵—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水电产业集团--重庆柯恩机电科技开

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历任渝能集团--重庆渝能电力代建公司副总经理;重

庆渝能晨阳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渝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

绿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四川中冶蜀山投资有限公司营销策划总监;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山西首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尔

地产集团--南京海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刘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刘钧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

学硕士。1995 年参加工作,多年从事企业管理及投融资工作,现担任深圳赫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刘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控

股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红女士: 1954 年 9 月生,民法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参加工作,曾任:中共海淀区委干部;中国青年报北京记者站记者、站长;经济

生活部主任编辑;司法部中国法律杂志社(香港)副总编、总编;北京法制报总

编辑;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WTO 法研究所研究员;现为北京东权律师所执业律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 WTO

法研究会理事。任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红女士于 2013 年 7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新安先生:1963 年生,工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担

北京大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微纳集成电

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常务理事,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芯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新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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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新安先生于 2008 年 2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

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焕然先生:1980 年生,计算机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推广部及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任职,现担任北京国谦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焕然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焕然先生于 2015 年 8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葛勇先生:1970 年生,应用数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广

州天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广东立信企业(集团)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广东电视台新媒体中心财务负责人;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公司财务总监,现任

广东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经理。葛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葛勇先生于 2016 年 7 月参加深

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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