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2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会展经营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2,000 万
元,实际发生额为 0;以往年度延续至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
额合计 23,040 万元(其中:道金公司 5,800 万元、捷兴公司 7,200 万元、
会展置业 10,040 万元)。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以及除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任何法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所有担保事项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后才予以实施,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曹国华
独立董事 袁 林
独立董事 余剑锋
独立董事 陈煦江
2016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