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

次拟定的《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

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

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关于变更前次募投项目用途的议案》

公司变更前次募投项目用途,是基于公司“造品牌、建生态”发展战略下业务发展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求,可切实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的促进作用并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前次募投项目用途。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查阅凌云先生的个人履历,被提名人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行为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我们同意聘任凌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关于上海优品质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目的是便于拓展优品质量的业务种类与业务模式,对上市公司本

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内容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上海优品质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独立董事:虞卫民、万解秋、徐丽芳

2016 年 8 月 12 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南极电商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