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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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临 2016-036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 29 号福能方圆大厦 12 层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2,476,3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30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德金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郑建新、肖家祥、独立董事黄光阳、

郑新芝、胡继荣因公务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4 人,王跃、彭家清、谢先文因公务原因,请

假;董事会秘书蔡宣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份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2,476,373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2.01 林德金 142,436,373 99.9719 是

2.02 何友栋 142,436,373 99.9719 是

2.03 陈兆斌 142,436,373 99.9719 是

2.04 王振涛 142,436,373 99.9719 是

2.05 郑建新 142,436,373 99.9719 是

2.06 肖家祥 142,436,373 99.9719 是

2、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黄光阳 142,436,373 99.9719 是

3.02 林萍 142,436,373 99.9719 是

3.03 刘伟英 142,436,373 99.9719 是

3、 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 洪海山 142,436,373 99.9719 是

4.02 王跃 142,436,373 99.9719 是

4.03 彭家清 142,436,373 99.9719 是

4.04 叶凌燕 142,436,373 99.9719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

1 关于独立董事报酬 12,472,333 100 0 0 0 0

的议案

2.01 林德金 12,432,333 99.6793

2.02 何友栋 12,432,333 99.6793

2.03 陈兆斌 12,432,333 99.6793

2.04 王振涛 12,432,333 99.6793

2.05 郑建新 12,432,333 99.6793

2.06 肖家祥 12,432,333 99.6793

3.01 黄光阳 12,432,333 99.6793

3.02 林萍 12,432,333 99.6793

3.03 刘伟英 12,432,333 99.6793

4.01 洪海山 12,432,333 99.6793

4.02 王跃 12,432,333 99.6793

4.03 彭家清 12,432,333 99.6793

4.04 叶凌燕 12,432,333 99.679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林涵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

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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