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上交所 2016-08-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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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6-04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9 月 2 日 下午 2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 8 号皖新传媒大厦 107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9 月 2 日

至 2016 年 9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披

露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

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01 皖新传媒 2016/8/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1 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楼605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资料详见(www.sse.com.cn)

3、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楼605室

联系电话与传真:0551—62634712,邮编:230051

联系人:贾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贵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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