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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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彭益先生、尹志科先生、袁楚贤先生、毛小平先生、

陆晓亚先生、王艳忠先生、邓秋林先生、申波先生、汤振羽先生

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三项议案。

独立董事:刘平春、朱德贞、刘海涛、徐莉萍

2016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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