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16-067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16年8月11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年8月5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
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王永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
开董事会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2016年度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为不超过公司净资产,授权董事会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上述
授信规模项下,授权董事会办理银行贷款有关事宜。
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5亿元(最
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王永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
与平安银行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截止目前,公司已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209,5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
2015年末净资产340,768.5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谯药业”,公
司持有其70%的股权)在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提高沪谯药业的整体经营实力,
同意公司与安徽奇珍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珍堂”)、沪谯药业签署《增
资协议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600万元对沪谯药业进行增资,同时奇珍堂将
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同步增资2,400万元,本次公司与奇珍堂共计对沪谯药业增资
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沪谯药业注册资本由3,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500
万元,公司仍持有沪谯药业70%的股权。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沪谯药业增资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
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谯药业”,公
司持有其 70%的股权)出资 5,000 万元在安徽省亳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香雪(亳
州)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
称“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为实施主体参与竞拍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养生大
道南侧、道源路东侧、龙凤新河西侧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 医卫
慈善用地),用于医疗养老项目的建设发展,土地竞拍起始价为 7,400 万元。公司
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新设公司及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等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沪谯药业自筹资金,本事宜已经沪谯药业股东会
审议通过,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
交易。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