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6-069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以
巡签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高春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5 年 9 月 7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投资 8,800 万元持有惠州大亚湾
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科思”)22%的股权。
惠州伊科思现将开展二期项目,建设 DCPD 加氢树脂、碳九加氢石油树脂等装
置。二期项目开展生产的原材料来源于伊科思一期项目的 DCPD 产品和碳九苯乙烯
联合装置产品,生成的主要产品为 DCPD 氢化树脂和碳九加氢树脂,该产品在未来
有着较高的市场需求。
惠州伊科思本次合计增资 4 亿元,增资款将全部用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开展
二期项目建设,公司本次拟向惠州伊科思增资 2.72 亿元,剩余 1.28 亿元由惠州
大亚湾安耐康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根据惠州伊科思项目进展及前景,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增资惠州伊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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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增加至 4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王飘扬先生、董事李继富先生提出辞职,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补选两名董事。经公司第一大股东王飘扬先生提名,
拟提名王长荣女士、王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长荣女士、王建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布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同日发布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同日发布《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长荣女士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 年出生,大专学历。自 2005 年 12 月起在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出纳、监察员职务。
王长荣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目前第一大股东王飘扬先生为姐弟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长荣女士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2. 王建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
安徽省淮南市矿业学院(现安徽理工大学)。自 1998 年起在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公司项目经理、公司监事、高级巡视员等职务。
王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目前第一大股东王飘扬先生为兄弟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建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