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16-068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谯药业”)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沪谯药业70%股权。为
支持沪谯药业在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提高沪谯药业的整体经营实力,2016
年8月11日,公司与安徽奇珍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珍堂”)、沪谯药
业签署了《增资协议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600万元对沪谯药业进行增资,
同时奇珍堂将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同步增资2,400万元,本次公司与奇珍堂共计对
沪谯药业增资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沪谯药业注册资本由3,500万元增加至人
民币11,500万元,公司仍持有沪谯药业70%的股权。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金额在公司董
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安徽奇珍堂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077246893W
住 所:亳州市谯城区三曹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顾振荣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9月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调味料产品【固态调味料】、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代用茶,含茶制品(其他类)】、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分
装)、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烤类)(分装)、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分
装)。(以上项目有限经营期限至2016年8月25日) 一般经营项目:农副产品购
销,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健身器材、电子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五
金交电批发零售;科技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咨询服务)。
2、股东情况:顾振荣先生持有其100%的股权。
3、奇珍堂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87.11 1271.50
总负债 61.81 847.65
净资产 425.3 423.85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度 201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7.28 0.75
净利润 -52.01 -1.4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单位名称: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567500233Q
法定代表人:顾振荣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生产、销售;中药材(系
未经炮制及药品标准或炮制规范允许初加工的中药材)、农副产品收购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70%
2 安徽奇珍堂食品有限公司 30%
合计 100%
3、沪谯药业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3 月份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52,791.18 55,320.51
总负债 25,306.58 25,688.41
净资产 27,484.60 29,632.10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度 201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5,572.35 8,875.91
净利润 8,268.50 1,853.77
注:沪谯药业 2015 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6 年 1-3 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奇珍堂食品有限公司
丙方: 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
1、各方一致同意:丙方本次增资以甲乙双方的实缴注册资本为依据,甲乙
双方根据持股比例对丙方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甲方增资 5,600 万元,乙方增资
2,400 万元,共计增资 8,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丙方注册资本由 3,500 万元增
加至 11,500 万元,各方持股比例不变。
2、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情况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
2,400 70% 8,050 70%
份有限公司
安徽奇珍堂食品有
1,050 30% 3,450 30%
限公司
合 计 3,500 100% 11,500 100%
3、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全部以现金方式进行,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生效
后一个月内将增资资金汇入公司验资专用账户。
4、本协议自各方签订之日起成立,并按中国证监会和甲方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履行完毕公司内部董事会审批程序后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和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支持沪谯药业的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有助于提高沪谯药业
的整体经营实力和行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不会
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八月十二日